前言
在清朝,皇帝的地位无疑是至高无上的,他手握着绝对的权力,统治着这个帝国。然而,在这个看似皇权凌驾于一切的体制中,却也存在着一些制衡的力量。它们似乎权力很小,但实则能够对皇权形成强大的约束。它们,就是清朝几个看似平平无奇的小官职。
在清朝,为什么会存在几个权力很大的小官职?它们又是如何能够制约皇权,让身居高位的臣僚也要忌惮三分的呢?且让我们来看看这些故事背后的秘密。
特殊时期产生的特殊职位——学政
学政之设置,与清初的特殊国情有很大的关系。明亡之后,满清入主中原,要面对一个完全不同于满洲的社会环境。如何顺利地完成这一过渡,使新政权得以巩固,这对满清统治者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课题。于是,清廷便采取了一系列不同于明朝的制度安排。学政,就是这样一个制度安排产物。
学政职位设置的目的,一是要巩固统治,二是为科举培养人才。顺治年间,满洲入主中原后,汉族士大夫抗拒满清的情绪很强。为化解汉族士人的疑虑,清廷设置学政一职,用以安抚人心。
这些学政多选择两个族并重的官员来担任,以示满汉一视同仁。同时,清廷也意识到,科举是培养人才、铸就忠心的重要途径。如果科举制度不健全,皇帝的臣子也就难以培养。设置学政,正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科举,培养忠心之才。
然而,这一仅设置于地方的小官职,在后世许多大臣心中却成了一根梗——它很小,但权力十分大。为何学政的权力这么大?这与它的职责分不开。
监督大员的“小官”
乾隆年间,清廷规定学政不仅负责本地区教育发展,还需监督各地政务。与此同时,它还获得了一项至高无上的权力——向皇帝密折的权力。只要学政认为某地督抚做法有误,它就能径自向皇帝告状。这样一来,身为地方长官的督抚就要时刻提防,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被这学政“小官”举报了。
这样的权力安排,主要是皇帝为防止地方势力过于膨胀所设。倘若督抚过于得势,未来说不定会威胁中央朝廷。但有了学政这一监督,督抚就得老老实实地听从皇命,不敢造次。
当然,对于当地督抚来说,学政无疑是他们最头疼的痛。这么一个五品小官,竟然能随时揭他们的老底——这要是被皇帝记恨上,他们的官运就可以告别了。正因如此,这些督抚才会对区区五品的学政忌惮三分,生怕惹恼了它。
驳回圣旨的独特体系——六科给事中
六科给事中这个职位,最初是在明朝中期设立的。它的主要职责,是监察百官,以及向皇帝进谏。与其他谏官不同的是,六科给事中拥有一项独特的权力——驳回圣旨的权力,这就是所谓的“封驳权”。只要它们认为皇帝的某道圣旨有问题,就能够将其驳回重写。这无疑是在明朝所罕见的“制约皇权”举措。
到了清朝后,这一传统并未完全打破。尽管六科给事中的权力较明代有所削弱,但它监察百官的权力仍然存在。它能够监察六部中的种种失误,并随时向皇帝告状。一旦它认定某大臣有过失,那这位大臣就别想安稳地官居一官半职了。
借助六科给事中之眼,皇帝能一览朝政得失,从而对百官加以处置。所以,尽管这种监察方式似乎在影响皇权,但对皇帝而言,它也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决定生死大事的郎中——刑部秋审处郎中
在清朝刑部系统中,有这样一个机构:秋审处。它负责审理全国重大刑事案件,并最终定夺案件的轻重。可以说,秋审处郎中手中握有生杀大权。它定案后的结果,往往决定了犯人的生死存亡。
面对这样权责非凡的职位,皇帝自然选择了最优秀的人选。这些秋审处郎中大多是深谙法律、办案丰富的才俊。与之相比,刑部尚书常常只是被空降至此,对法律知识了解有限。这就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小官管大官”局面。
在很多案件审理中,刑部尚书往往要求秋审处郎中的意见,然后据此做出决断。毕竟,法律知识决定着案件定性的准确性。没有法律功底,刑部尚书也只能跟着这些法学专家的鼻子走了。
这样的权力安排也大大提高了秋审处郎中的地位。很多秋审处郎中后来都成为了侍郎、尚书这样的刑部高官。而它强大的影响力,也让身居高位的刑部官员不得不对它抱有敬畏之心。
弹劾三品大员的掌权者——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
监察御史这个官职,最初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监察百官,防止朝政腐败。它有权随时弹劾包括三品大员在内的各级官吏,这可以说是它最核心的权力。而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正是负责监察十五个省份政务的监察御史。
这些监察御史弹劾上官的事迹,在明清时期已是家喻户晓。有传言说,若一名监察御史任期内没能弹劾掉一两个大员,那它的同僚们就会认为它“工作不力”,收了好处。这固然有些夸张,但也道出了监察御史“以下犯上”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它们眼中,弹劾权力远远高于自身的官品。
然而,这么强大的权力从何而来?实际上,它们大搞特搞的背后,往往有皇帝的支持。皇帝会在幕后指使它们弹劾自己想斩除的大员,一旦它们的弹劾奏折呈上,皇帝就有了合法的理由将这些大员给废黜了。
这样一来,监察御史也就成为了皇权制衡朝臣、巩固皇权的利器。正因有了皇帝这面盾牌,这些五品小官才有恃无恐地指点各级官员。
结语
通过上文的讲述,我们可以看到,清朝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下,的确也存在一些特殊设计的制衡皇权措施。这些制衡措施主要体现在几个特殊官职的设置上。尽管这些官职级别不高,但它们有效地约束和监督着地方长官的作为。与此同时,这些官职的存在也更好地服务于皇权的运行。因为有了它们督察百官、替皇帝排忧解难,皇帝对朝政的掌控也愈加牢固。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清朝视为皇权至上的典型。在它细密的权力经络中,这些制衡因素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使整个政治生态得以平衡运转。正是基于这种平衡性,这部巨大的帝国机器才能持续高效运转两百余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