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即将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监管。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这部行政法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部行政法规将如何落地实施?实施后会产生哪些影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设置换证合理过渡期
实现平稳过渡
非银行支付,简单来说,就是指不通过银行,而是通过其他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比如,我们经常用到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实施细则明确了根据新规换发新的支付机构许可证的程序和时间表。换证过渡期设置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各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同时,考虑到部分支付机构许可证到期时间与实施细则施行日期较近,这些支付机构的过渡期放宽至12个月。
换证过渡期满,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新规重新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据了解,支付机构满足条件的,也可以选择提前申请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招联首席研究员 董希淼:过渡期给予了支付机构充足的时间去准备。同时,原来这些支付机构的支付牌照有效期是5年,每5年就要申请延期一次,这次新规实施后,支付机构取得的支付牌照是不设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