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患重病,另一方是否愿意相守一生呢?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法庭日前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夫妻俩结婚十余年,妻子身患重病,多次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双方感情逐渐产生分歧,丈夫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法官温情判决驳回诉求。(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2011年小丽和小华经人介绍相识,没多久两人便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一年之后,两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并开始共同生活,婚后生育一女儿。然而好景不长,2016年小丽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医,经诊断患红斑狼疮,虽经治疗,但身体状况依然不好,行动不便。为替小丽治疗,小华付出较多精力,花费较多财力,但病情未见好转。2021年小丽备受病痛折磨,便回到娘家生活治疗,长久地分居,双方逐渐产生隔阂。遂小华以其与小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