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唐河县的张女士与温先生各自有家庭,两人相识于学生班级群。一次,张女士向温先生吐槽遭丈夫家暴后,二人一起离家出走来到天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下一子。
"私奔"之前,张、温二人都没有离婚。张女士与丈夫育有4个孩子,温先生与妻子育有2个孩子。近日,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开,二人均因犯重婚罪获刑。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06年,被告人张女士与唐河县的王某经人介绍结婚,于2007年8月23日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婚后2007年至2014年期间,生育4个孩子。
2010年9月7日,被告人温先生经他人介绍与妻子认识后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于2012年2月3日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离婚,2012年6月11日又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2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