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原来只能由职工个人使用,扩展为可以共济给家庭成员使用。目前,全国已基本实现了个人账户在同一医保统筹区内家庭成员间的共济,部分地方已经实现省内不同城市间的家庭共济,正在逐步向跨省家庭共济努力,为广大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提供了便利。
有两点事项要特别说明:一是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有个人账户;也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能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二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
同时,对于"如何个人账户绑定家庭成员关系?""家庭成员看病就医如何实现共济结算?"等问题,一些参保人可能还存在困惑。针对大家的一些疑问,小编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回答您的疑问。
有哪些原因会导致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不成功?
原因一:没有参保就不能绑定"共济关系",不能使用
家庭共济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或其他亲属。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