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爸爸辅导作业崩溃用石榴砸破孩子脾脏"一事引发热议。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会忍不住采取打骂等方式。那么,教育孩子时将孩子打伤,算不算家暴?监护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茜律师的专业解读!
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但家庭教育应当有界限,法律也对教育的方式作出了规定。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司法实践中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一般会考虑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原因、实施家庭暴力的次数或频率、实施家庭暴力是否造成损害后果。如果在教育孩子时将孩子打伤,但没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后果,且行为不是持续性、经常性的,仅是偶尔轻微打骂,一般不认为是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