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员工因与异性同事的私下聊天内容过于"火辣",最终惹祸上身,经过三级法院审理后被公司开除的决定得到了维持,成为一个引以为戒的教训。
一:事件的起因很简单 ,一段"过于露骨"的私聊记录。原告许婉儿(化名)就职于A公司,后调至关联企业B公司工作。与此同时,她与原单位的男同事谢志豪有着长期的微信联系和私下交流。2019年5月,一场不小的家庭矛盾突然爆发。谢志豪的妻子无意间发现了两人微信里的一些"不当"言语和亲密图片,陷入狂怒之中。谢志豪妻子遂截屏证据,转发到谢志豪的朋友圈公开曝光。这一做法无疑将事态推向了高潮。朋友圈一石激起千层浪,聊天记录在公司和多家关联企业间迅速传播,引发不小的风波。同时,谢志豪妻子还专门找到B公司反映此事,要求公司处理。
二:面对舆论压力和内部传闻,B公司很快作出决定,于5月15日正式通知许婉儿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她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语言和行为已经影响到公司声誉。自己辛苦打拼多年的工作岂能就这样被夺走?许婉儿对公司的处理决定难以苟同,认为公司违法解雇,遂一纸状告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赔偿金59139元。然而事与愿违,仲裁委并未支持她的请求。一审法院在审理后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法院认定,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许婉儿的言行导致了家庭矛盾外泄,在公司内部造成了恶劣影响,属于违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B公司有权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