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农村地区,存在一种非正式的传统观念,即认为已婚女儿通常不直接继承父母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当父母年迈且需要经济支持以应对医疗开销时,女儿是否提供帮助,则更多地依赖于个人的道德观念与情感纽带。相应地,儿子通常被期待承担起继承家产及父母赡养的责任,包括负责父母的医疗费用。
6月5日,湖南,一则儿媳想让姑子出钱照顾92岁婆婆,一人500竟被回绝,儿媳不解的消息引发关注。
儿媳分享说,婆婆今年已经92岁,生活不能自理,前几年一直是我们照顾,两个月前老公送她去了养老院,我们一个月出1500块。
现在痴呆更严重,养老院不收她,要单独请人照顾。这样我们经济压力就大了。
老公有一个妹妹,之前婆婆对她很疼爱。跟我们关系也不错。
我们跟她商量,能否分担一点我们的经济压力,一个月给500给婆婆请保姆。
可女儿一分钱都不愿意拿,因为这个事情,我们两家闹得很不和。
婆婆也是你妈,也养了10多年,现在她老了,需要你的时候,你出点钱难道不应该吗?难道你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看到她这样,你的心不痛吗?
女儿却认为,她已经嫁出去,回来就是客人,她不会分母亲留下的家产,也不会出一分钱给母亲养老。农村人都这样,她没有错。
儿媳妇说,老人七十多岁我们就养着她了,养了这么多年,在我们能力范围内,我们没有问你要一分钱,这不有困难了,才向你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