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解读: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涉南海划界案,依法还是违法?
菲律宾外交部15日发表声明称,菲方已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寻求确立在该海域开发自然资源的专属权利。
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菲律宾外交部负责海事和海洋事务的助理部长阿尔费雷兹(Marshall Louis Alferez)发表声明说,此举是通过表明对勘探和开发延长大陆架自然资源的专属权利,以保障菲律宾的未来。
菲律宾外交部称,这份文件得到了总统马科斯的批准,并经过了对"西菲律宾海"大陆架全面、技术和科学的研究。
所谓"西菲律宾海",是菲律宾对其西侧海域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名称。菲律宾称,这项划界案是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权利,来确定其大陆架的外围界限,包括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最长达350海里。
对于菲方此举,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17日记者会上表示,中菲在南海存在领土问题和海洋划界争议,菲律宾单方面提交涉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侵犯了中国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违反了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违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有关规定。
林剑强调,根据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议事规则,菲方提交的划界案如涉及争议海域,委员会不应审议和认定。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教授雷筱璐在接受南海之声采访时表示,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第8款及附件二设立的机构,其成员主要由科学家组成,主要是审议缔约国提交的海床和底土的科学数据,旨在对缔约国提交的200海里外大陆架外部界限按照第76条的规定进行审议并作出建议,缔约国在该建议基础上作出的大陆架外部界限具有法律拘束力和终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