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关于促进日照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众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并解读主要内容。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单位,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部分新闻媒体,30家房地产企业代表及市房协参加会议,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工作部署,以及“要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的相关要求,日照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遵循开门立法、目标导向、依法依规的原则,制定印发了《若干措施》。相关措施的出台,聚焦房地产市场需求端问题,对于充分释放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适应生态宜居海滨城市发展旅游度假、宜居康养、平台经济、服务外包、新兴制造业等人口集聚业态及其人才集聚需要,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振市场信心具有积极意义。
会议介绍,《若干措施》主要对新市民购房补贴(含城乡二孩及以上家庭)、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推行货币化和“房票+购房优惠券”安置方式、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补贴政策”“支持‘以旧换新’”“鼓励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十个方面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含城乡二孩及以上家庭)、青年人才等可以申请政府发放的购房优惠券补贴,补贴数额为购房款总额的20%,购买现房并直接办证的,优惠券可用于抵顶首付款的50%。
同时,《若干措施》规定,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新购买面积为90平方米~144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仅限现房,不含预售房屋),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的契税与按1%税率计算的差额。2024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办理商品住房、拆迁分户房不动产权证书的自然人(多产权人的,为第一顺位自然人),按照实际承担契税额50%的比例发放不动产办证消费券(本项政策与本文件其他条款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若干措施》在公积金方面也提出了6项支持政策,2025年3月31日前,在本市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保持一致。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为落实《若干措施》相关规定,各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工作流程、细则,研发申报小程序。同时,可使用购房优惠券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组织开发企业进行申报。近日,相关工作流程、细则、申报小程序使用流程、项目名单将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日照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陆续公布。
原标题:日照市出台购房支持政策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李宏伟 责编:邓金萍 审核: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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