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了一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高质效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中,有一起住宿经营者及时报告,阻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引发关注。
2022年10月19日晚,李某某驾车至贵州省威宁县某乡镇时,遇到走在路上的12岁女孩赵小娜(化名)。李某某以送其回家为由将赵小娜骗上车,后锁闭车门并加快车速行驶。见情况不对后,赵小娜一直要求下车,李某某把车停在路边让其下车。赵小娜刚从副驾驶下车,就被主驾驶的李某某从背后揪住头发,并被抢走手机、拖回车里。之后,李某某继续驾驶车辆到村里的一条小路上,并在车上强行与赵小娜发生性关系。
次日凌晨1点左右,李某某又将赵小娜带至某宾馆,欲开房再次对其实施性侵害。宾馆老板樊某某在询问核对信息时发现,赵小娜神色异常,对李某某有抗拒、害怕反应,二人年龄差距大,身份关系可疑。樊某某将赵小娜带进宾馆前台进行保护并报警。
2023年2月10日,威宁县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同年4月10日,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正义网记者了解到,根据威宁县未保委出台的《关于对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职责人员的奖惩工作方案》,宾馆老板樊某某及时报案使得被害未成年人得到及时保护,后获得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