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浙江宁波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在执行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的政策基础上,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延长购房补贴等政策。
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上,可贷额度倍数、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
可贷额度倍数调整内容
自2024年7月9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5倍调整为20倍。
贷款利率调整内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宁波市自2024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