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一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其丈夫冯先生因加班劳累猝死,公司仅赔偿5万元。
该网友表示,其丈夫自2023年8月入职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简称"追觅")起便陷入了长期高强度的加班工作。2024年4月17日当天加班外出吃饭期间,突发心跳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公司却拒绝提供事发当天监控视频,以及考勤记录,薪资等资料,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工伤认定的失败。
万女士对丈夫的工伤认定结果感到强烈不满。她认为,冯晓东的死亡虽然发生在晚餐期间,但那是因为他原本计划饭后回公司继续加班。
一份情况说明显示,公司没有食堂,4月17日下午17:50左右,冯晓东前往公司附近的餐厅吃饭,计划吃完晚饭后回公司工作。
18:05到达餐厅,18:21感到身体不适,同行的同事将其送医途中,他感到胸闷气短、口吐白沫,出现晕厥。到瑞颐医院后,因医院无急诊,同事拨打120,当晚19:00左右被送到瑞华医院抢救,21:03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万女士还提供了丈夫的微信沟通记录,显示冯晓东经常工作到深夜,甚至周末也要加班。
她强调,这种高强度的工作节奏是导致丈夫猝死的直接原因。
7月25日,追觅以社保未认定工亡为由,表示补偿5万元。
加班前外出就餐猝死,不能认定工伤?若因长期加班过劳导致身体不适,还能如何主张权利?
员工外出就餐期间猝死
家属称其当天饭后还要回去加班
7月29日,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该发帖博主冯太太。
据冯太太介绍,丈夫于2023年8月入职追觅科技有限公司,随后便深陷长时间高强度的加班工作,称"身体和精神都被压榨到极限",其提供的聊天记录也显示确有多次加班情况:"领导约晚上十点半面谈""又加班到晚上十一点""周末都不休息""国外出差,加班加到晚上一点多""凌晨2点左右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