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站下车后换乘或出站
跳下站台经股道抄近路?
请注意!
擅自进入股道的行为
不仅威胁自身安全及铁路运输安全
而且违法!违法!违法!
不久前,武汉铁路公安处阳新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阳新站有一名旅客跳入股道。
经查,涉事旅客程某持有K1256次列车从浙江永康南至湖北阳新的车票。他在阳新站的3号站台下车后,非法跳入3号股道希望抄近路离开车站,但被值班员及时发现并制止。
程某随后自行返回3号站台的过程中,导致G2285次列车延迟5分钟发车。
最终,武汉铁路警方对程某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行政拘留作为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