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小区烟花失火致老人死亡,两男子被诉、检方建议量刑3年
2024年1月30日晚,贵阳市东山壹号小区发生一起烟花失火案,致14楼72岁老人曾某某被困后死亡。事后,家属在网络发帖称,楼道内消防水带连接不上消防栓导致无法及时自救,质疑小区如何通过消防验收,引发全网关注。
4月8日下午,记者从被害人曾某某家属处获悉,该事件中燃放烟花的两名男子日前因失火罪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建议对两人量刑3年有期徒刑。昨日(4月7日),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今年1月30日,贵阳市东山壹号小区发生一起烟花失火案,因消防栓无法接入水管致业主无法自救,引发网络关注。受访者社交平台截图
据家属介绍,检方指控称,1月30日晚,李某甲、李某乙前往东山壹号小区的妹妹家中祝贺对方乔迁新居。当晚21时43分,在应当预见高层建筑附近燃放烟花可能引发火灾的情形下,李某甲、李某乙仍在东山壹号2栋4单元楼下(燃放地距离单元楼不足10米)违规燃放烟花,烟花火星溅入该单元楼14栋1403室主卧,引燃室内可燃物,导致1403室起火。火灾造成两人受困,过火面积13平方米,被害人曾某某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505元。鉴定显示,曾某某死亡原因符合火场中吸入有毒气体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