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单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民事调解书登上热搜,网上评论区直接炸锅!
这份调解书上,记录的是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原告牛某超起诉被告张某,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款150000元及金750项链、吊坠、耳饰、戒指首饰(如不能返还四金首饰,要求被告折价返还四金款项10770元)。
据了解,牛某超与张某是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于2021年农历二月,按照当地习俗安排家长会面谈论订婚事宜。
经双方家长协商确实后,牛某超交给张某彩礼188000元以及"十个十"的礼品,当天张某留下168000彩礼和价值20000元的礼品。
在双方确立婚约关系后,牛某超按照农村习俗于2021年麦收后、八月节以及2022年春节去张某家走亲戚,每次转给对方10000元,共计3万元。
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牛某超向张某支付彩礼现金198000元和"三金"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