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贵州省长顺县正式印发了《长顺县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提到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对未能聘任上岗、考核不及格、违反师德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或不能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予以退出,这一系列举措的目的是进一步推动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此次长顺县明确了教师退出的具体方式为:待岗、转岗、降级、解除专业技术岗位、辞职、辞退等6种方式,详细规定了教师退出机制的适用范围、退出方式、退出条件、程序和权限、考核、工资待遇、争议处理及救济措施、纪律与监督等内容。
其中,在考核部分中提到,要以考核为基础做好教师退出工作,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要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2023〕6号)文件,根据德、能、勤、绩、廉完善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方案,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最受到关注的是应当解除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和辞退的适用情形,其中包括待岗人员拒不参加培训、应当转岗拒不同意、丧失教师资格但不同意转岗等情形;而辞退情形包括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30个工作日、年度考核不合格但不同意调岗、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早在2010年,国家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提到要“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发布相关规定的,还有江苏南京江北新区。2022年6月,《南京江北新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提出探索以转变岗位、待岗培训、解聘为主要途径的教师退出机制。对不能达到教育教学岗位要求的教师实行转变工作岗位;对经过多轮竞聘和组织统筹调剂仍不能上岗的教师实行待岗培训;对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可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据相关报道,这一条例试行的第一年,在该区就有60余名初中教师转至后勤岗位,小学教师队伍中也有5人待岗、1人辞退。这名被辞退的教师,被相关学校认定为“教学态度不端、教学质量低”,在近三年的教师考核中,其各项成绩均处末位。
版权声明
本文(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版权归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转载本文,请后台联系取得授权,并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同时注明来源正观新闻及原作者,并不得将本文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