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官网披露了三则监管函,涉及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科凯电子”)创业板IPO事项。
监管函显示,因科凯电子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以及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上市公司及3公司高管、保荐机构及2名保荐代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被罚。
公开资料显示,科凯电子2023年6月26日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受理,原计划募资10.01亿元,同年7月接受问询。在经历两次问询后,该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撤回上市申请,IPO夭折。值得一提的是,放弃IPO的科凯电子转头选择被上市公司收购。
2025年2月27日,思林杰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王建绘、王建纲、王新和王科等 23 名交易对方收购科凯电子7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就本次处罚事项而言,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显示,科凯电子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如下:
一、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各期,该公司研发投入为 805.79 万元、987.75 万元、1245.01 万元。实际控制人王建绘、王建纲、王科为非专职研发人员,三人部分薪酬计入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307.32 万元、329.27万元、283.06 万元。本所在审核中重点关注你公司研发投入的真实性、归集的准确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科凯电子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一是研发工时填报基础披露不准确。审核问询回复显示,该公司非专职研发人员以实际从事研发工作的考勤工时填报研发工时。经查,王建绘、王建纲、王科实际执行弹性工作制,不存在考勤工时,三人以每日实际从事研发工作的时长填报研发工时,而非基于考勤工时。
二是研发薪酬计提依据披露不准确。审核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王建绘、王建纲、王科的年终奖金额系综合考虑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管理及研发贡献等确定,并将其部分年终奖计入研发薪酬。经查,前述人员年终奖系根据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确定,未直接体现研发贡献。
三是研发相关内部制度未有效执行。经查,研发项目管理方面,该公司存在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填写研发日志,部分年度研发投料记录、形成产成品的入库记录缺失,无法验证研发领料的后续去向等情形。
委托研发方面,科凯电子委托某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但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对委托研发项目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未取得项目进度证明资料即支付各期研发进度款项。
二、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科凯电子收入确认、采购管理存在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的情形。
收入确认方面,一是该公司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在销售合同或订单中约定具体验收或签收方法;二是该公司存在验收单回传日期异常、验收模式下未取得客户验收证明、同一客户就相同货物存在重复签收且签章不一致等不规范情形。
采购管理方面,一是该公司存在采购单据缺失的情形;二是该公司存在同时向多家供应商采购同一物料的情形,向其中两家供应商采购数量较大但采购价格却远高于其他供应商且无合理解释。
监管函显示,科凯电子董事长王建绘、总经理王建纲、财务总监张春妍,未履行诚实守信义务,未能保证招股书等申报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科凯电子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科凯电子、王建绘、王建纲、张春妍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还对科凯电子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保荐代表王丹、贾义真,以及项目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强、唐守东分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