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拟上市公司海诺尔及相关中介机构、责任人,因公司存在研发投入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研发费用归集及会计处理不规范等情形,于近日被深交所集中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距离海诺尔最近一次申报创业板IPO过会已有近三年半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申报创业板IPO的时间长达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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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后近三年半,海诺尔等来深交所监管约谈
2025年4月18日,深交所在发行上市审核监管措施专栏中,发布对创业板拟上市公司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尔)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海诺尔本轮申报创业板IPO始于2020年12月17日。2021年11月5日,公司成功通过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审议会议。但过会后的两年零八个月时间内,公司IPO进展缓慢,始终未能提交注册,并于2024年7月23日撤回申报材料。
但撤回材料并不意味着可以逃脱监管,据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骆毅力、牟雪飞采取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审核中心监管函[2025]8号),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海诺尔未如实说明其研发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研发费用归集及会计处理不规范等情形,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的研发费用有关问题回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海诺尔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裁骆毅力,财务负责人牟雪飞,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据此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公司、骆毅力和牟雪飞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海诺尔上述申报IPO信披违规,负责保荐和审计的中介机构也难辞其咎。
深交所分别对海诺尔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保荐),项目保荐代表人秦明正、王鹏,以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项目签字会计师廖继平、夏翠琼也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除了海诺尔本身存在的信披违规情形外,申万宏源保荐、秦明正和王鹏还存在诸如:在执业过程中未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核查底稿归集不完整,核查证据材料获取不充分等问题。而信永中和会计师、廖继平、夏翠琼也因在执业过程中未予以充分关注,相关核查工作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受到监管约谈。
深交所要求上述三家涉嫌违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4月22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深交所接受约谈。
12年创业板长跑,海诺尔仍未能“冲线”
海诺尔本次申报创业板IPO,已经是其第三次申报。
2012年4月5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创业板发审委2012年第24次工作会议公告》,海诺尔的首次创业板IPO申请将于当年4月10日上会。但2012年4月10日的发审会审核结果显示,公司未能过会。
据会后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不予核准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创业板发审委关注到,海诺尔报告期内存在多次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环保部门处罚;蒲江项目和新津项目超过试生产的最长期限仍在运营且至今未取得环保验收许可文件,2010年和2011年1月至9月,前述项目垃圾直接处置收入占比较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垃圾甲级)》已过期。上述问题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合理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合法性。
2019年6月20日,海诺尔的创业板IPO申请卷土重来,公司向证监会报送预披露招股书及《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并于6月28日在证监会官网公开披露。
但短短三个月后,本次IPO申请就以海诺尔撤回申报材料告终。
2020年4月21日,证监会下发《关于对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文件显示,经查,证监会发现海诺尔在申请首发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存在部分项目运营管理相关技术服务费会计处理不规范、未如实披露受限货币资金等问题,公司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收到警示函后8个月,海诺尔便开启了第三次冲击创业板IPO的进程,但公司本次IPO申请最终仍以撤回申报材料告终。与上一次撤回申报材料相似,九个月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又受到交易所自律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投资有道》先前曾于2021年11月4日和2024年11月14日分别发表《时隔九年再上会,海诺尔招股书仍存瑕疵》和《年内50家公司IPO过会后撤单,创业板独占近9成》两篇文章,分别对海诺尔最近一次申报IPO存在的“垃圾处理产能远超设计产能”“仍有在建工程项目长期‘试生产’”等问题,以及公司过会后历时二年零八个月撤材料的情况进行报道。
海诺尔今后的IPO之路将如何走?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