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贝多财经
2025年4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厦门渡远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渡远户外”)及其保荐人东兴证券撤回上市申请文件。因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据贝多财经了解,渡远户外于2022年6月递交招股书,准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23年4月,渡远户外首度上会,但被暂缓审议。同年6月,该公司再次上会,并顺利通过。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渡远户外成立于2012年10月,前称为厦门汇力源进出口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锡臻,股东包括林锡臻、林豫柏、连城汇力等。
据招股书介绍,渡远户外主要从事房车游艇配套产品和水上休闲运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房车游艇配套产品主要以包括小微型水泵为主,水上休闲运动产品主要包括皮划艇、桨板等。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渡远户外的营收分别约为1.93亿元、3.52亿元和3.1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302.60万元、7553.40万元和7060.24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5145.02万元、7009.47万元和6042.17万元。
按产品结构来看,渡远户外的主要收入包括房车游艇配套产品。报告期内,该公司来自房车游艇配套产品的收入分别约为1.50亿元、2.21亿元和2.16亿元,占比分别为78.47%、63.36%和70.03%。
本次报考上市,渡远户外原计划募资约4.63亿元,其中约2.50亿元将用于水上运动用品和房车、游艇配套产品扩产项目,1.48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6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对比可知,上市委在两场上市委会议现场均重点关注了渡远户外的股份权属问题。根据申报材料,林豫柏持有发行人(即“渡远户外”)17.1%的股份,系发行人第二大股东。2019年7月,林豫柏之兄林豫松将所持有发行人14%股权转让给林豫柏,转让价格为3元/股。
而2019年9月,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时对应的股权公允价值为62.7元/股。另自2019年8月起,林豫松名下五家公司股权相继被司法冻结。2023年5月29日,二审法院裁定解除对上述五家公司股权的冻结。
对此,上市委要求渡远户外结合林豫松股权转让时间、股权转让价格、名下五家公司股权被冻结以及同时期发行人股权公允价值情况,说明林豫松将所持有发行人14%的股权低价转让给其弟林豫柏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时,要求渡远户外说明是否存在林豫柏为林豫松代持发行人股份以及影响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的情形。关于“需进一步落实事项”,要求其核实林豫松低价转让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影响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的情形。
第二次上会,上市委现场要求渡远户外说明是否存在双方签署代持协议或抽屉协议以规避纳税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说明林豫松所持五家公司股权被冻结和解除冻结事项是否属于重要事项,是否进行充分披露。
其次,要求渡远户外结合股权低价转让的背景、动机、具体原因,说明是否存在林豫柏为林豫松代持股份影响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的情形。同时,上市委现场要求其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渡远户外方面表示,林豫松长期从事影视传媒行业,对户外用品制造业并不熟悉,弟弟林豫柏具备海外生活经历,对户外休闲行业有更深刻的认知,基于林豫柏看好公司发展的背景下,林豫松决定与林豫柏共同投资入股。
2019年7月,兄弟二人对于汇力源发展前景认识存在差异,林豫柏持续看好公司发展,向哥哥林豫松表达受让更多股权的意向。同时,林豫松基于个人行业兴趣以及对弟弟投资认识的尊重,同意向弟弟林豫柏转让股权。
对于以较低价格转让股权,渡远户外解释称,股权转让时公司整体规模不大,当期营业收入同比上年下滑1.26%,同时期没有外部投资者投资入股,可参考价格为员工入股价格“8.1元/注册资本”。
其次,基于参考价格“8.1元/注册资本”的转让收益占林豫松当时整体财产规模的比例不到2%,林豫松以投资成本价转让股权符合兄弟亲情的实际情况。第三,依据追溯评估得出的评估值不能作为股权转让的参考价格。
本次上市前,林锡臻直接持有渡远户外53.60%的股份,并通过连城汇力持股10.00%,合计持股63.60%,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时,林锡臻也是渡远户外董事长兼总经理。
此外,林豫柏持股17.10%、金棋祥持股6.00%、谢福建持股4.60%、林锋发持股4.50%、林秋群持股4.20%。其中,谢福建为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秋群为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