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清明节期间交通形势有序平稳,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璧山交巡警结合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从疏堵保畅、源头管理、违法查处等各方面入手,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为广大群众出行保驾护航。
强化疏堵保畅

璧山交巡警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灵活设置执勤点,在金剑山公墓、儿童公园景区等重点路段提前摆放锥形桶、设置禁止停车告示牌,安排警力驻守,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加强警力部署、巡逻管控力度,及时疏导车辆、服务群众,全力应对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祭祀、踏青出游带来的交通压力。




强化源头管理
节假日期间,持续深入辖区一天门车站、24队车站、丁家汽车站、重庆邦能物流公司、余氏物流公司等企业,查看各企业节假日工作方案、突发事件、规章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台账,要求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四态”检查,督促企业值班人员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杜绝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强化路面管控

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出行增多的情况,璧山交巡警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在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严查严管酒驾、超员、超载、违停、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力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警示曝光

2024年4月4日20时10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路街道红石社区路段时被璧山交巡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2024年4月4日20时01分许,璧山交巡警在来石路路段将涉嫌饮酒后驾驶小轿车的驾驶人宋某当场查获,经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为47mg/100ml,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交警提示>
自驾出行,提前规划
选择自驾车出行,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出行高峰和夜间行车。出行提前掌握路况,合理安排行程,规划路线。不要酒后驾驶、超员载客、超速行驶,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
乘车出行,安全第一
假期乘车出行,要到客运站点乘坐正规营运客车乘车时务必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站外拉客拼团非法营运车辆,坚决抵制乘坐超员客车。
乡村公路,小心驾驶
驾车行经农村地区,遇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紧邻村镇等路段时,请小心谨慎驾驶,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注意路侧车辆和行人。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驾驶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请勿违法载人。
如遇事故,安全撤离
轻微车损事故采用快处快赔方式,尽快撤离现场;若发生事故车辆无法移动或有人员伤亡,应立即在后方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开启应急灯,车上所有人员撤到路外安全区域,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原标题:清明·守护 | 璧山交巡警全力守护平安“清明”!
编辑:王光建 责编:孔令强 审核: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