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江苏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做好保畅通工作的同时,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节日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全力为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行动中,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和节日特点,研判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在重要时间、重要区域和重要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依法进行严格检查,遵照“逢车必检”原则,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对炸街飙车、“三超一疲劳”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查处,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控、严处的高压态势。
清明节期间的酒驾醉驾案例
案例一:
查获时间:4月2日 04:00
违法地点:包新街包场段
违法行为人:成某
酒精浓度:68mg/100ml(呼气值)
案例二:
查获时间:4月2日 20:30
违法地点:三星镇洋海线振兴东路东侧地段
违法行为人:黄某举
酒精浓度:174mg/100ml(呼气值)
案例三:
查获时间:4月1日 12:38
违法地点:335线包场段
违法行为人:许某平
酒精浓度:71mg/100ml(呼气值)
酒精严重影响着驾驶人的驾驶能力,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我们都知道酒驾很危险,那么为什么喝酒后不能开车呢?
1、当血液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会缩小,此时,人已不具备驾驶能力。
2、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3、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海门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上游新闻 仁行 通讯员 刘峰
编辑:常山
责编:胡苏 肖玲
审核:袁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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