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地处太行、太岳、中条三大山脉的交汇地带,总面积达2676平方公里,是省内空气质量排名前十的经济、生态双赢县。沁水县先后被授予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等荣誉,素有“千年古县、如画沁水”的美誉。
近年来,沁水县委县政府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县耕地面积保持增长态势,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强化一个认识,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命根子,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口粮和饭碗,关乎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毋庸置疑的“国之大者”。沁水县委县政府坚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自觉把耕地保护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每年的县委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县两会、县委农村工作会,都会就耕地保护工作作出相应安排部署;在上项目、抓建设时,优先考虑是不是符合规划、能不能少占或不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有没有补充耕地指标、符不符合用地政策,做到严守红线、不越底线。
扛稳一份责任,把党政同责要求落在实处
沁水县始终把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作为一项必须坚守的政治责任,聚焦“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耕地保护职责任务清单,充分衔接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各项工作;逐级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稳步推进。
沁水县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耕地保护工作推进、形势研判、问题整改等情况汇报;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为基础,以耕地保护“八不准”“六严禁”等要求为重点,实行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政策落地。
构建一套体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工作闭环
沁水县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多数耕地立地条件差,田块高低不平,土层较薄,防护措施不完备,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对此,沁水县立足实际,坚持以政策为导向、以制度为约束、以技术为支撑,建立健全了集“防范、保总、稳增、监管”于一体的工作闭环。
——从细微处入手,构建贯通上下的防范体系。沁水县以开展田长制试点为契机,建立健全三级田长运行机制及联农机制,逐田块、逐人明确风险点和工作要求,构建了日常化、系统化、精准化的工作体系;将耕地保护风险防范的触角延伸到村、到户、到地头,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定期开展耕地利用情况摸排,动态校正偏差,将各类风险消除在初期,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准绳,及时将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等信息逐图斑、带位置分解至各乡(镇)、村,做到“数、图、线”一致,常态化做好信息公开,从源头上杜绝非法侵占耕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总量上把控,构建服务全局的“保总”体系。沁水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控要求,在土地用途管制中突出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一方面,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全县项目建设用地进行统筹管控,建立用地清单,提前介入给予服务指导,在选址时尽量避开占用耕地。近年来,沁水县共为各类项目补充耕地2057亩。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县委县政府统筹,明确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时序和年度安排,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在质效上用劲,构建补建结合的稳增体系。沁水县耕地平均等级12.7,旱地约占耕地面积的93%。水资源地理分布不均匀,12个乡(镇)中,相对充沛的只有四分之一。针对这一情况,沁水县依托各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突出生产、生活、生态等“三生”空间治理,统筹抓好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等工作,合理拓展补充耕地来源。近年来,沁水县共筹集各类资金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7个,占全省项目总量的12%。
沁水县大力实施中低产田提质改造,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推进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将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截至目前,全县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18.02万亩,占全县永久基本农田的41.8%。
沁水县规范完善补充耕地项目管理,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土地开发项目,强化补充耕地项目全程监管,采取耕地“下山”、集中连片等措施,确保了所有新增耕地坡度均小于25度,耕地质量平均等别高于全县平均等别。近年来,沁水县为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2466.43亩,补充粮食产能约82.59万公斤。
——于协作中发力,构建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沁水县坚持把违法乱占耕地问题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遏止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发生。为加强重点案件查办,沁水县统筹公安、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建立案件办理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深挖违法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近年来,沁水县共查办案件15件,立案4件,形成了监督责任与监管责任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工作格局。在强化土地卫片执法方面,沁水县对违法图斑实行“月发现、月处置”,采取“补办一批、整改一批、监管一批、拆除一批、没收一批”等方式实施清理整治,土地违法比例始终保持在15%以下。同时,沁水县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巩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以及“大棚房”问题清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保持打击耕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耕地管理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作者系山西省沁水县委书记 任彩虹)
原标题:山西省沁水县委书记 :落实党政同责 抓好耕地保护
编辑:周希 责编:肖玲 审核:袁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