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南京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经过市局研究决定,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对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目前,该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6日。
原标题:南京拟放宽落户条件,买房可直接落户
编辑:李宏伟 责编:邓萍 审核:赵蕾
上一篇:山西吕梁市召开生态环境领域省安全生产政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部署推进会 山西吕梁生态环保督察举报 吕梁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下一篇:河北石家庄:4月28日起正式受理“商转公”业务申请 石家庄提前重启商转公申请条件 石家庄商转公2024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