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重庆市城口县,警民携手一口气救助了多种野生动物 ,有误闯民宅的果子狸,有在河边搁浅的野生娃娃鱼,还有萌萌的“蹭吃蹭喝”猫头鹰……
“警察同志,我家里跑来一只有点像猫的动物...你们快来看看!”近日,城口县公安局葛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其家里来了一只叫不上名的野生动物。
民警立即前往群众家中,经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辨认后得知,该动物是国家“三有”动物果子狸。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小家伙无外伤。随后,在群众的见证下,民警将果子狸送到野外放归大自然。
5月17日,城口县公安局坪坝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坪坝河道内,发现一只野生娃娃鱼搁浅需要帮助。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原来,当地群众在晨练过程中,见河岸边有不明动物在爬行,随即上前查看。
民警现场简单查看后将娃娃鱼带回所内并联系县农业农村委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处置,经专业工作人员检查,娃娃鱼体长约63厘米,体重约2.5公斤,无明显外伤,属野生种类,可以选择适合栖息的生存环境,放归自然。
5月18日晚,复兴街道一群众散步时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猫头鹰幼崽,小家伙长得呆萌可爱,引得许多群众驻足观看。一位群众说,这只猫头鹰幼崽是他在散步时发现的,见不能自行飞翔,遂报警求助。
民警随即将它带回派出所,发现猫头鹰无明显外伤,根据以往救助过猫头鹰的经验判断,小家伙很可能是在练习飞行的时候掉落。
民警随即与县林业局专业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建议民警暂养派出所,等其恢复体力后,在野外放生即可。于是,派出所民警临时担任起猫头鹰宝宝“保姆”的角色,又是喂食又是喂水,为它做了窝,还练就了用筷子喂食的“本领”。
“近年来,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生态持续向好,警方接到救助野生动物的警情不断增加。”城口公安有关负责人表示,并提醒市民,发现无法辨别或是落单、受伤、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请勿驱赶、投喂或擅自救助,应尽快联系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部门,以免对自身安全及野生动物造成伤害。
上游新闻记者 纪文伶 视频编辑 王善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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