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社交媒体上的一张图片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在成都市高新大道创业路,三辆机动车居然堆叠在一起在向前“行驶”,并且后方还有一辆汽车“翘头行驶”尾随其后。
根据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有网友还分享了其他角度的照片,从图片上来看并不是“飞车”,而是有一辆载重货车拖拽着4辆疑似报废车在行驶。

但是,疑惑点在于,就算是报废车辆能够直接以“叠罗汉”的方式放置在运载货车上运输吗?该运载货车驾驶员的操作是否违规?运载高度是否超出限高?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对此,记者进行了详细查询查证。
关于载重货车限高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另外,由于正常轿车的高度一般在1.4米到1.6米之间,而图片上的载重货车以“叠罗汉”的方式运输,明显已经超出限高规定,属于违规行为。同时,“叠罗汉”式运输具有很严重的安全隐患,首先,载货超长、超高遇紧急情况容易侧翻;其次,在后方拖拽车辆的方式有可能会遮挡载重货车尾灯,容易发生追尾事故;最后,车辆装载的其余车辆若固定不到位,遇到紧急情况时,车辆极易发生掉落引发事故。
对于该情况,记者与成都交警部门取得了联系,成都交警已对相关车辆开展调查,对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件的后续情况,广大网友若有其他看法,欢迎在评论区进行评论。
原标题:成都辟谣!不是“飞车”是“叠罗汉”式违规运载
编辑:秦雨 责编:孔令强 审核: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