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猎手
文/周蓬桦
乌乡彪悍的民风里有一种特别的气质,人们敢说敢做,敢爱敢恨,直筒子性格一点就着。在外人看来,这里的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因此不那么好欺负,打起交道来不能虚头巴脑。乌乡人的典型性格就是直率,不藏掖不苟且,也不会耍泼摆烂,人们都习惯摆事实讲道理。遇到不公平的事情并不隐忍,而是当面揭穿,把话挑明,给对方难堪。但恰恰乌乡人又很要面子,受到难堪的一方觉得下不了台面,竭力辩驳,这构成了吵架的主因。吵完架,陈述了个人诉求,第二天就翻篇遗忘,双方各自让步,和好如初恢复关系,也不会留下丝毫嫌隙,这是乌乡人最可爱的一面。
镇子上有一个拄拐杖的瘸腿老头,人们唤作狍叔的,给我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他和屯子里的一个发小刚吵过架,还没来得及和解,当晚接到一个口信,是狍叔的老舅死了,他连夜去山外的屯子里奔丧,忙碌了三天才回乌乡,巧合的是,一进镇口就遇到了发小在集市上闲逛。由于狍叔早把吵架的事忘到脑后,便主动上前亲热地打招呼,发小表情疑惑不太自然,支吾了两声,狗一样夹拉着尾巴匆匆地逃走了。狍叔回到自家的土炕上,反复回味,才想起吵过的架还没和解,顿时脸上一阵发烧,直接麻了半张脸。中午,他提了一瓶好酒径直去了对方家中,进门闻到一股肉香气,只见对方正倚门而笑,原来早已摆好了一桌子酒肉,只等他的到来,二人默契落座,喝到最后,抱头痛哭。自此,成为至交。
狍叔年轻时以打狍子闻名乡里,他猎获的狍子曾经堆满了院子,狍叔会把狍子肉分享给乌乡的近邻,把狍子皮做成褥子,到集市上换钱糊口。在当时,猎人是个很体面的职业,比干其他行当来钱快,因此狍叔吃穿不愁,又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老单身汉。在整个乌乡,他的日子是好过的,不知怎的,他始终没有娶老婆成家,这又让人觉得狍叔有些古怪。
后来,随着猎物的增多,狍叔成了远近闻名的富人。人一出名,就很自然地出现一些不愉快的小插曲,诸如有人借钱不还啦、遭遇小偷小摸啦之类。其实呢,狍叔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有钱,他依旧过着普通的日子,一日三餐都要计划着不要奢侈浪费,人们的索取和嫉妒让狍叔感觉不悦,又有苦难言。而他本人的品性,又让他不忍与乡亲们伤了和气。于是,在那位发小的劝说下,他在山林里盖了幢茅屋,索性远离了乌乡的人们,只是偶尔回老屋取些东西,平时就居住在山林里。周围也没有邻居,偌大的林间空地上,就这么一幢孤零零的猎人屋舍,被风吹得东倒西歪。为防止遭遇不测,狍叔在屋子的周围布下了许多机关,养了一条黑色猎犬,还自制了几颗土地雷,埋在一个土沟处。
随着时代的变化,狩猎行业渐渐萎缩,走向没落,乌乡镇上的猎人纷纷改弦易辙,狍叔成了镇上的最后一个猎人。每天,他怀抱猎枪在山林里转悠,饿了就吃一个野山果,渴了掬一捧山泉水,困了就背倚一棵大松树入眠。
一日,狍叔在捕获野狍子时,无意中打死了一只狼,这并非所愿。他跑到杂树丛里捡起猎物,见是一只年轻的母狼,好像刚生产过,正在哺乳期。狼脑袋被霰弹打得开了花,剩下了半个。狍叔站在暮色中呆愣半天,深冬的风让他不寒而栗,他的心头泛上阵阵不安。狍叔之所以被人唤作狍叔,是因为他基本是个猎狍子的专业户,别说狼,他苛刻到连野鹿都不肯打一只。而眼下,他却误打误撞地要了一只狼的性命,是一窝狼崽的母亲。他思忖良久,决定把狼就地埋葬,筑起一座小小的坟丘,又做了一番祭拜,口中念念有词地烧了一堆纸钱。
此后,他忐忑了几日,见一切如常,什么事也没发生,才渐渐放下心来,恢复了正常的狩猎活动。狩猎之余,他还到结冰的河里捕鱼,砸开厚厚的一层冰,把地笼网下入冰窟窿,第二天收网。这样,他的小茅屋的烟囱里,除了冒出一股肉香味,还夹杂着阵阵鱼腥气。眼瞅着,下过两场暴风雪,乌乡的春节就要到了,狍叔开始着手准备年货:土猪肉、黏豆包、炸丸子、灌血肠、冻豆腐……
这天晚上,北风呼啸,大雪徐徐降落,森林里响起了各种可怕的声音。狍叔半夜被惊醒了,突然,他听到有人在敲击窗棂,敲得很急迫:砰砰砰,砰砰砰。狍叔掀开围在窗户的防寒毛毡,隐约看到窗户上有一张扭曲变形的脸,似人似兽。他被唬了一跳,急忙从火炕上抄起猎枪,哗啦一声把子弹推入枪膛。
“咳,小开!是我。”
这时,窗外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在心头掠过一阵惊喜,立刻判定是发小来了,因为在整个乌乡,只有发小直呼他的乳名。他把枪扔到一边,翻身下炕,迅速拉开门,朝外大喊:“快进来吧。”
风雪呼啸着吹入,他已经吸了一大口严寒的气息,呛到嗓子眼,凉气咽到肚子里。可是,却没有任何回音。他又叫了一声发小的名字,并且隐约看到墙角处有一个蹲伏的黑影,他朝黑影走过去,不料黑影却站起身来,把他向院子外引导,一直引向空地之外。他觉得奇怪,认为是发小在和他玩笑,搞恶作剧,但这是大雪天哪。“你搞什么鬼?”他愤愤地骂道,便尾随发小快步前行,他想一把抓住发小的衣领子,把他像拎一条狗那样拎回到屋内。
但当走到一片灌木丛时,发小的影子突然不见了。他立刻意识到了危险,全身已经被冷汗和冰水湿透。前方五十米外就是狼的墓地,他朝墓地的方向侧耳倾听,凭借二十余年的狩猎经验,判断至少有十几只狼在那里集合好了,吱哇乱叫。情急之下,他朝空中打了个呼哨。因为墓地相距茅屋不远,他的猎犬闻声来到了他的身边,汪汪地叫着,这让他紧张急跳的心稍稍放宽了些。但他独独没有带上猎枪,这是一个猎人在危急关头犯下的最致命的错误,因为一声枪响,就有可能把狼群吓跑。
在那个风雪呼啸的夜晚,腥气浓烈,十几只狼列队围拢过来,它们发出恐怖的嚎叫,幽蓝的眼睛像一片闪烁的鬼火。他亲眼看到自己心爱的猎犬被凶残的狼群撕成了碎片,连一根骨头都没留下。他趁机撤退,几次从雪地上跌倒又爬起。不料,在翻越土沟时他踩响了土地雷,炸飞了他的一条右腿。
而这颗土地雷,正是他本人所埋,这有些因果和宿命意味。
雪停之后,乌乡的人们把他抬回山下。此时,家家户户都在喜迎新年,在阵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他的狩猎生涯也随之结束了。
如今,狍叔已经进入暮年,成了在镇口晒太阳人群中的一员。这些人从早晨出门,屁股下坐一个马扎子,双手塞入袄袖,喝水、吸烟,或陷入深深的沉思,似一群栖落在枝头上的乌鸦。如果中途没人来喊他们回家,这些人会一直待到天黑,直到落露。有人问:“狍叔,吃过饭了吗?”他会若有所思地点头,“嗯,吃了。”
其实,他锅灶冷清,根本没有回家,屋前堆放的柴火没有减少。自从那件事发生过后,他的胃口陡然收缩,一度丧失了味觉,每天勉强吃一点东西就感觉饱饱的了。远远看上去,他蹲伏在墙根下,像一只衰老的断腿蜘蛛,蜷缩着自己的胃囊。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辑:朱阳夏 责编:陈泰湧 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