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4个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省(市)之一,近日,重庆印发《重庆市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方案》。
7月9日,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工作会,正式启动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
上游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重庆市选取万州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巴南区作为试点地区,选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师探索赋予处方权,不断探索创新重庆市医防融合工作举措。
试点实施中,重庆将统一培训流程,规范培训内容,严把培训考核质量,为培训考核合格后的公共卫生医师赋予处方权,确保试点人员具备提供相应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水平。
同时,选择整体风险可控的部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病种,开展处方权试点,助力构建预防、治疗、管理等一体化的防治服务模式,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补充,推动医防融合。
另一方面,重庆市将公共卫生医师的处方行为纳入临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试点地区严格遵守医师管理、处方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以及医疗纠纷处理等法律法规,规范处方行为,保障患者安全。同时,发挥公共卫生医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疾病随访管理、综合干预等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大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健康服务。
上游新闻记者 石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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