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6月6日,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股份”)在浙江证监局完成IPO辅导备案报告,辅导机构为中金公司。
2023年7月13日,振石股份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正式开展辅导工作。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5年5月28日,振石股份共开展了七期辅导工作。
振石股份成立于2000年9月,专业从事玻纤织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领域。桐乡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6.27%;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9.4%。
官网资料显示,公司拥有浙江桐乡、河南信阳、埃及苏伊士和土耳其泰基尔达等7个生产基地,产品远销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市场上都享有较高的信誉度。目前公司已经与全球众多知名的风电叶片制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据中金公司报告,报告期内,振石股份存在转贷、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资金拆借、被关联方以拆借、代收款项等方式占用资金、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票据找零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截至2023年末,振石股份已通过偿还银行贷款、收回资金、纠正不当行为等方式进行整改,此后未再新增发生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前述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并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桐乡市支行、桐乡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相关银行出具的确认函。
振石股份表示,公司已针对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严格杜绝相关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并在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前持续规范运行。目前,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较大规模的关联采购,且曾接受振石集团统筹管理。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向非同一控制下的中国巨石采购玻璃纤维等原材料、向同一控制下的宇石物流采购物流运输服务、在接受统筹管理期间由振石集团统一采购等。
公司已于申报基准日前对非必要关联交易进行清理,建立了独立的业务体系,遵循必要性原则严格控制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