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夏清晨的阳光下,江岸河沙呈银白光泽,映衬着重庆江津千年古镇“白沙”之名的由来。为保护白沙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近日,重庆江津区人民法院携手江津区白沙镇政府,在古镇共同设立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
活动中,千年古镇上,川剧搭台,法官普法,共唱历史文化保护“大戏”。
川剧普法走进千年古镇
望江楼上,老少齐聚,锣鼓一响,川剧开场!
在白沙川剧协会的民间艺术爱好者的咿呀声中,观众们叫好声、掌声不断。“长江滔滔古树摇,众人齐汇老街坝。白水鉴心聚沙成,众人携手护文化!”剧目结束前,表演者用川剧唱出了本次川剧表演活动的主题,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学法、知法、懂法,加入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中来。
现场的市民也踊跃加入,感受川剧的魅力。江津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干警也现场学唱起川剧,在亲身体验川剧魅力的同时,携手唱响古镇文化保护。
据悉,长江之滨的白沙古镇,拥有一千七百多年的历史,是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白沙镇现存古街古巷38条,拥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级非遗项目6个,包括千担岩汉墓群、唐代大圣寺遗址、明代川主庙、清代聚奎书院、全国最高吊脚楼,以及大量抗战文化遗址,具有极高的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价值。
江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张世军表示,该院将以基地为依托,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探索依法发出“保护令”“禁止令”“修复令”等,从古树名木保护、古建筑保护等方面着手,统筹推进自然遗迹、人文遗迹与民俗文化的一体化保护,同时创新宣传形式,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观念深入人心。
以案普法 让众人听个明白
“白沙有哪些历史文化遗产?”
“吊脚楼!”“酿酒技术!”……
古镇凉亭旁,“法律无小事 常识人人知”的普法宣讲开启。
“发现有古墓不能随意去挖,土里发现了文物,记得要给相关部门报告……”现场,江津区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姜玲讲起了该院前不久办理的一起盗挖古墓葬案:
盗墓三人道听途说了一个流言,以为一座修建于大清光绪二年(1876年)的墓里,真有金条和金戒指等贵重陪葬品。去年九月一天半夜,暴雨倾盆,三人开始行动。他们一人负责前期打探,两人带着铁锹、錾子等工具,在古坟上轮流挖掘几小时。进到墓室后,反复寻找,却没有找到任何贵重物品。
后来,墓葬主的后人发现祖坟被挖报警,并表示墓主人是他曾祖父,非传言中的富人,只是普通石匠。离世后,他徒弟帮他把坟墓修建得很好,里面根本没有什么贵重财物。
经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鉴定,涉案墓葬是一座清代晚期古墓葬,保存比较好,形制独特,在清代的重庆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具有一定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而盗洞损坏了墓葬封土及墓室结构,墓葬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遭到不可逆的破坏。
姜玲透露,三人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为取得谅解,他们出钱修复涉案墓葬,赔付了墓葬主后人1.5万元。这还没完,三人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三人盗掘古墓葬罪罪名成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啥也没得到,典型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听了该案后,市民们纷纷讨论着。
“就是,得不偿失!”姜玲称,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另外,刑法里还有一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也就是说,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文物保护还要注意这些事儿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每个人都应成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者和受益者。”姜玲提醒大家,外出游玩、参观博物馆时,一定要注意对文物和名胜古迹的保护。
姜玲介绍,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普法中,姜玲还告诉大家,刑法里还明确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活动现场,听了普法的市民表示:“法官的普法说得明了,一听就懂。”“看了川剧,还学了法律,收获多多。”“希望法官能经常来讲讲法律,我们也好多学学,以免成个法盲。”
参加了活动的市人大代表,江津区李市镇黄桷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刚也表示,川剧表演与普法宣传的结合,不仅文化韵味浓厚,更令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生动有趣地传播了相关法律知识,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蝉鸣声中,法治之音如同山间的潺潺清泉,让每个人心灵都得到了滋养和洗礼。
同日,川渝四家法院还共同签订了《泸永江古镇古村落集群一体化司法协作保护实施方案》,探索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方式。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实习生 王静怡 赵禹同 视频编辑 王善昆 图片视频素材由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供
编辑:杨虹 责编:石亨,周尚斗 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