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称,建议成都学习杭州投放有儿童座椅的共享单车,方便市民带小朋友绿色低碳出行。
对此,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在网络平台回复称,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且主城区“5+2”区域道路狭窄,车流量密集,路况复杂多变,容易出现自行车与自行车,自行车与电动车的擦挂事件,部分市民使用共享单车违规载人引发交通事故频发,亲子共享单车乘坐儿童多为2-9岁,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将对骑行者家庭造成不可逆的损失,社会影响恶劣,容易引发社会不良舆论。若亲子共享单车非常规使用,如超龄乘坐或搭载货物,会改变车辆重心、车辆超重,导致惯性增大,易引发交通事故。综上成都市不鼓励投放亲子共享单车。
官方回复
原标题:成都投放亲子版共享单车?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回应
编辑:张沛 责编:周希 审核: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