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租房存在转租出借等情况,管理部门如何监管查处?
8月15日,《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润表示,公租房转租出借是违法违规行为,除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转租出借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他说,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一直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清查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转租出借违规行为,实施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转租出借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同时,重庆公租房体量大,居住人群结构多元,管理服务面临挑战。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民生工程,绝不能成为个别人牟利的工具。重庆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维护公租房租住秩序:
一是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公租房政策,进一步营造遵规守约承租的良好氛围,持续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
二是将完善协同查处机制,加大公租房管理机构和公安、镇街以及社区、物业等部门、单位的配合,联合开展违规行为查处行动。同时运用大数据手段、智能门禁、信息比对等措施,实现多维度、多方式协同监管。
三是将持续通过案例警示、违规失信人员公示、行政处罚等举措,不断加大惩戒力度,震慑违规承租行为。
“ 在这里也特别提醒,公租房的申请我们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房屋中介和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办理和发布公租房申请、租赁经纪信息,违者将被依法查处,大家要通过正规渠道来申请。”李润说。
对家庭而言,房子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安居才能乐业。很多生活居住在公租房多年的群众,在这里有了自己的朋友圈、生活圈,也渴望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对此,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冬梅表示,为了解决他们面临的购房现实困难,在充分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的基础上,重庆正在抓紧研究将部分公租房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改革政策,原则是保持保障的属性不变,符合条件的人可购买,购买后可继承,但不能上市交易。“下一步,我们将开展改革试点,尽早帮助这些群众实现购房的心愿。”
上游新闻记者 陈竹 谭旭 摄影 邹飞
编辑:饶治美 责编:孙琼英,张松涛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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