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一把大伞
——读李燕燕《校园之殇》有感(文学评论)
文/吴越
第一次接触非虚构写作是在网易的人间公众号,那个时候深蓝刚开始在上面分享他的警察故事,离《三大队》火爆还为时尚早,我甚至受到启发写过一篇悬疑小说,拿过一个网络类型小说奖。
我那时最直观的感受是:非虚构作品是一个宝藏素材库,得以窥见常人不熟悉的生活,这是一个了解真实的、疏离的、甚至猎奇的未知世界的渠道。
后来读到赵瑜老师的《马家军调查》、任林举老师的《粮道》,更坚定了我的这种想法,简单地觉得非虚构就应该是那些大手笔、大题材,作者通过他的信息渠道优势,如同揭谜一样把那些普通人遥不可及的东西挖掘给人看。
这是一份伟大且充满勇气的事业,但对普通人生活的意义有限。
直到听说了燕燕主席的非虚构作品在《北京文学》发了头条,题目是《校园之殇》,写关于校园霸凌的调查与思考,这个题材当即就牵动了我作为一个儿童文学写作者的神经,但同时也有些疑惑,这个题材会不会有点“小”。
这个题材确实小,小到如同文中一位母亲的话:“您看,哪个小孩不打架嘛!”每个人都曾经历磕磕碰碰的校园生活,青春懵懂躁动的年龄,觉得“小题大做”是好几个案例中的老师、家长在出事前的看法,直到恶果酿成,年轻的生命以惨痛的代价一次次证明校园霸凌不是“小儿科”;半大的孩子,在完全接受文明社会的规则之前,在道德观与世界观构建完成之前,先一步获得了力量,每一次无心地使用,都有打开潘多拉魔盒一般的风险;更有甚者,诸如“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有计划、有预谋、误导警方、掩盖真相,这些不满14岁的孩子,为自己的“未成年身份”有恃无恐,懂得利用规则,钻法律的空子,令人不寒而栗。
这又是一个“小”到与每个人都有关的题材。作者在文中说:属于校园霸凌的“黑羊、白羊、屠夫这三方面角色界限并不清晰,甚至可以互相转换”,在成长的过程中,大部分人都或多或少地成为过加害者、受害者和旁观者,牵涉面之广,没有人能置身事外;但校园霸凌又是特殊的、晦涩的,是包括加害者和受害者都会去否认和掩盖的事实。
我跟燕燕主席聊天的时候她说,写这篇稿子很特殊,采访这么敏感的话题,不能使用电话、书信那样的方式,必须要与采访者当面坐下来慢慢谈,看到他们表情的变化,体会他们鲜活的、敏感的内心,那里有过渴望求救的声嘶力竭,那里有过极度自卑的羞于启齿,那里有过创伤、挣扎与折磨,只有这样,这些真实的情绪与情节,才会被完好地传达。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受访的被霸凌者,因为曾经的创伤落入社会底层的不在少数,即便通过作者克制的表达依然能够感受到,他们的多疑、孤僻、深居简出——难以想象,一位文质彬彬的女性作者,抱着怎样的心情与意念走入那些孤村、陋巷,走入被社会遗忘的人们的内心。难怪有人说,共情是成为一名作家最长情的特质。
如果说《校园之殇》前四章中详实丰富的案例、论述与思辨是一种勇气,那么第五章《保护我们的孩子》,则通过正当防卫、机智求救、心理咨询等等一系列方法的例举与讨论,更是一种智慧,如同这一章的题目本身,它正是在尝试找出如何“保护我们的孩子”;而尾声《只有严惩,才能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则是来自作者直抒胸臆的态度,畅快淋漓。
可以说,我之前读到过那些“大手笔、大题材”的非虚构作品,大多限于《校园之殇》前四章的部分,专注于呈现事件本身,这当然无可厚非,他们通过深厚的笔力完美地完成了“非虚构”的使命,但《校园之殇》无疑做到了更多,无论是“非虚构写作”还是“报告文学”,多一分态度与温度绝不夯余,因为文学即人学。
在文章中,有一段是一个15岁初三的“大姐大”,她在小学六年级被长期霸凌,升入初中摆脱被害者身份后,却摇身一变成了校园霸凌的新头目,不得不让我感叹人心的复杂。而燕燕主席告诉我,在学生时代,她也曾是一名受害者,用了很多年时间去解脱噩梦。
那一刻我感慨万千——有些人在淋过雨之后也要撕烂别人的伞,而有些人在风雨中奔跑之后,努力地成长为了一把可靠温暖的大伞。
作者简介:吴越,重庆市作协会员,重庆文学院第六届创作员,儿童文学作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编辑:朱阳夏 责编:陈泰湧 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