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因地处汾水之滨而得名,是华夏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和黄河文明的摇篮。近年来,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向高质量发展聚焦、向高水平安全聚力,以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引领,以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扎实推进公安交管工作现代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农村地区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日,本刊记者专访了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曹国刚。
曹国刚支队长与交通志愿者亲切交流
本刊记者: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分级分类管理管理的意义是什么?
曹国刚:临汾市山区面积大,农村居民多,农村公路通车里程占普通公路的90.9%,80%的国省道盘旋在山区,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占比58.2%,驾驶人安全意识相对薄弱,涉农道路交通事故多发,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农村居民占比72.6%。为有效解决农村交通发展不均衡、隐患风险不等同、农村出行相对不安全等突出问题,临汾公安交警强化执法为民、执法惠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把“确保人民出行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找准农村道路风险隐患突出点,科学分析、精准施策,创新实施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法。
一是实现了由“经验管理”向“数据引领”的转变。支队本着“花小钱办大事”原则,利旧改造了9218路“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接入公安交警指挥中心,搭建了“交通安全风险智能预警系统”并在全市17个县市区推广应用,推动了科技应用与交管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覆盖,形成了道路交通安全可视化“一张网”,做到了风险自动感知、预警智能识别、推送溯源干预、隐患及时消除,形成了“线上发现、线下劝导、源头清剿”的交通安全闭环管理新模式。
二是实现了由“单一管理”向“协同共治”的转变。通过采集大量隐患数据,依托自主研发的“交通安全管理小程序”自动生成预警信息并向县乡政府及村两委推送,由劝导员上门精准劝导,乡镇政府适时开展安全教育,县级政府定期考核检查,有力增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统筹共治力量,督促基层政府和农村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实现了“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的转变。系统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后台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行语音呼叫劝导。不听劝导的,根据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程度,分别推送给驻村辅警、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或网格员进行上门宣传教育,同步录入违法人的相关信息,使警示教育、宣传劝导形成闭环处置,为科学分析研判、精准安排勤务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实现了“探头站岗、数据巡逻、算法捕捉、预警吹哨、处置反馈”的全流程管理。
本刊记者:分级分类管理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曹国刚:围绕农村地区人、车、路、环境和管理五大要素,临汾交警支队依托“交通安全风险智能预警系统”广泛采集相关数据,量化可能影响事故发生及严重程度的风险因素并确定风险等级,通过数据模型对全市137个乡(镇)、2146个行政村和社区分级预警、分类管理,差异化安排进村巡逻执法。其中,一类村116个,每季度进村巡逻4次;二类村259个,每季度进村巡逻3次;三类村418个,每季度进村巡逻2次;四类村1403个,每季度进村巡逻1次。通过前移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端口,及时斩断了隐患向事故发展的链条。
临汾市农村三轮车整体保有量大、使用率高,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开展分级分类工作以来,支队把农村三轮车作为分类管理工作重点,深入各村精准统计车辆底数,做到了数据实、底数清、台账明,进一步实施了“三个一批”管理制度,对于新增车辆依法登记注册上户一批,不够报废年限且无法注册上户的由乡镇自行备案一批,达到报废年限的依法清理报废一批,目前已备案农村三轮车14万余辆,全力消除农村三轮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同时,通过督促村基层组织建立曝光台对典型事故、违法案例进行曝光,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交通安全承诺书》压实县乡村道路交通主体责任,发放《倡议书》劝导农村居民遵守交通规则,针对性推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提示函》《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整改建议书》,推动风险隐患治理。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签订责任书2.87万份、承诺书27万余份,发放倡议书73万余份,向县乡党委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推送风险提示函、整改建议书共计1.2万余份。
支队积极推动警务机制体制改革,探索实施小县城“所队合一”新机制,农村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的牌子,交警中队长兼任派出所副所长,为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治安民警和公安交警联合执勤执法,协调推动村“两委”落实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督促辖区厂矿、企业、单位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了治安和交管工作的高度融合、密切配合,形成了“1+1>2”的基层治理工作新格局。另外,支队对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量化考核,解决农村劝导员“干什么、怎么干”的困惑,激发了劝导员工作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农村劝导员通过“小程序”在村口、路口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溯源治理、精准宣传工作,累计录入信息达140.7万余条。
本刊记者:分级分类管理取得了哪些成效?
曹国刚: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建立健全了乡(镇)、村两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形成了市、县、乡(镇)、村四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形成“一乡一站”控住面,“一村一站”管住片,“一组一员”盯住点,全面构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体在县、管理在乡、治理在村、延伸到组”的防控体系。
通过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逐步增强。“两站两员”工资标准及运营经费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覆盖,实现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继而做到有人管、有作为。
推动各级政府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全覆盖,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精准预防、系统治理”管理格局,守住了农村地区村口、路口交通安全的“最后一公里”。
2023年,全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上一年全面下降,事故起数减少258起,下降39.5%,死亡人数减少45人,下降32.6%,受伤人数减少219人,下降33.6%,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4.83万元,下降39.5%。2024年以来,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较大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
本刊记者:农村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方式,对其他交通管理工作有和借鉴?
曹国刚:分级分类管理是临汾公安交警在不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过程中总结提炼的做法,为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作出了有效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首先,这种管理方式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借鉴。分级预警就是全面排查识别、科学评估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并以农村、企业、学校等为预警对象,为分类管理、精细管理提供依据,有效解决了管理范围大、警力不充足等问题,对警力资源的科学部署有一定参考作用。
其次,这种管理方式为多元共治提供了借鉴。道路交通管理过程中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也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村民自治组织等多方协同,如政府对“两站两员”的经费支持、责任考核,乡镇、村“两委”对人员管理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数据支撑,劝导员、网格员主动参与道路设施维护和安全教育宣传等,共同保障农村道路交通系统的良好运行。
再者,这种管理方式为闭环管理提供了借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具有动态可变性,依托分类管理差异化开展警车巡逻或借助科技手段排查风险隐患,更需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两站两员”优势,针对性地开展上门精准劝导、精准宣传,有效提升农村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最后,分级分类管理措施两年的实践,对于事故预防发挥了积极作用。这种管理方式是临汾公安交警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牵引下做出的一种大胆尝试和有益探索,有利于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
原标题:访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守护农村道路安全——访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曹国刚
编辑:胡苏 责编:周希 审核: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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