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由重庆市政府新闻办指导,巫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主办的“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巫山县“莎姐守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活动在县融媒体中心举行。巫山县政协副主席黎锦华出席发布活动并回答市民提问。巫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吴光伟主持发布活动。
巫山县“莎姐守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活动现场。
据了解,自“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巫山县着力健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构建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风险全周期防控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法治保障、智治支撑”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格局,全县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保持低位运行,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三类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7.04%、42.11%、33.33%。
活动中,来自巫山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妇联等单位6名发言人,围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具体要求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方面,向在场的学生、教师和家长进行沟通交流,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面对面作解答。
发布人:
辛 燕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夏雪莲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委会委员
范中华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陶家洪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邓 红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 杰 县妇联副主席
主持人:
吴光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发布主题:
巫山县“莎姐守未”专项行动相关内容
“莎姐守未”这些工作很有意义,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
黎锦华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市民提问。
黎锦华回答:我县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县,每年外出务工约有18万人,大量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关爱,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下一步,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的侦办力度,形成依法严打高压态势。二是加大巡逻防控力度。针对餐饮娱乐地、案件高发地、人流密集地、夜市、大排档、烧烤摊点等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处置街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是管住重点人。把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人员找出来、管起来。四是清除风险隐患。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大旅馆酒店、棋牌室、游戏室、KTV、日租房等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整治治安风险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
国家法律法规对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哪些具体要求?
辛燕回答市民提问。
辛燕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以下6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家庭方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和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及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并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学校方面: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
社会方面: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等,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网络方面:国家建立健全网络保护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发展状况提供适宜的网络内容和服务,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侵害。
政府方面: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司法方面: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于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机构应当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莎姐”最先是大渡口检察院一名检察官,我们巫山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有些什么举措呢?
夏雪莲回答市民提问。
现在,到处都是“低头族”,人人都在玩手机,请问,怎样防止孩子沉迷手机、沉迷网络?
范中华回答市民提问。
家庭层面:一要营造良好氛围,家长要以身作则,控制自己在孩子面前过度使用手机、电脑等上网设备。二要多开展亲子阅读、户外运动等活动,加强生活教育,让孩子充分感受家庭的温暖和生活的趣味。三要沟通与监督,和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关注孩子的上网行为,设定上网时间,要严格控制孩子上网内容,不能玩有黄色、恐怖、诈骗、暴力等不良内容游戏。
巫山县公安局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旅馆经营者需要做哪些工作?旅馆经营者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将受到哪些处罚?
陶家洪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市民提问。
陶家洪回答:巫山县公安局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方面采取的措施归纳为12个字:严打、查处、护航、共育、宣教、转化。
一是严打。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严厉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快侦快破,打击一个,震慑一片。
二是查处。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和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经营行为。
三是护航。以重点强化校园及周边秩序维护,在开学季、上放学开展“123护学模式”“三见”等护学行动,定点定线巡逻守护,保障学生安全。
四是共育。会同县文旅委、市场监管局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社会环境整治,加大对互联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共同培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五是宣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安全教育,选派领导干部、优秀社区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开展“七防”(防拐卖、防欺凌、防性侵、防电诈、防邪教、防毒品、防溺水)宣传教育。
六是转化。对失足未成年人,按照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一人一专班、一人一对策、一人一关爱”开展转化教育,助其回归社会。
陶家洪进一步介绍了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及非专业电竞酒店时,经营者要落实“五必须”的具体内容,即:1.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2.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3.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4.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5.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未成年人为什么不可以去KTV?
邓红回答市民提问。
邓红回答:2021年6月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在“莎姐守未”专项行动中,县妇联聚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了哪些工作?
丁杰回答市民提问。
丁杰回答: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近年来,县妇联在建队伍、强阵地、优服务上持续发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走深走实。
一是健全队伍。吸纳热心家庭教育的妇联干部、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组建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通过线上招募+线下发动,组建“爱心妈妈”队伍,目前“爱心妈妈”队伍397名。
二是建强阵地。成立巫山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创建市级家风家教创新实践基地3个,340个村(社区)家长学校全覆盖。依托阵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风故事分享会、参加研学夏令营等特色活动1300余场次,积极回应广大家庭的新需求新期盼。
三是实施关爱。做好困难儿童心理团辅、个辅,积极争取社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支持关怀,开展“新年新衣”“春蕾计划”等活动,为困难儿童送物资、送关爱。争取“建虎助你成长”公益项目,2024年帮扶全县困境儿童资金物资共计100余万元。
四是强化宣传。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活动,引导家长依法带娃。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寻找活动,宣传优秀典型家庭事迹,开展亲子阅读指导服务,提供家庭教育咨询,切实营造家庭教育良好氛围。
五是维权服务。建立接访及首问接访、即访即办制度,切实做好源头维权。积极与政法部门、民政、教委等单位联动联活,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妇联将立足工作职能,持续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标题:发言人来了 | 如何守护未成年人?巫山给出答案
编辑:王光建 责编:孔令强 审核: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