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发布通告称,贺海国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已由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立案侦查,为侦查需要,现通告如下:
请在扬州聚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运河西路185号东城国际大厦7C投单点投资但未报案的投资人,于3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合同协议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能证明每笔投资金额和返款金额)、POS机刷卡单等材料,到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曲江派出所登记报案,逾期不报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原标题:江苏扬州警方发布通告
编辑:胡苏 责编:周希 审核: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