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10时,备受社会关注的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这也是余华英第二次在这里接受审判。
此案二审后,因公安机关又发现余华英其他涉嫌拐卖儿童犯罪事实,贵州高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据记者了解,原判遗漏的犯罪事实是指除原判认定的11名儿童,余华英还涉嫌拐卖其他6名儿童,也就是说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的数量从11人增至17人。
余华英卖的第1个孩子是自己儿子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余华英缺钱时5000元把自己儿子卖了,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
被拐女孩亲手把人贩子送上法庭 "不能放过她,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杨妞花5岁时,被人贩子余华英从贵州拐卖到河北。"在火车上,我梦到妈妈在山上喊我--'妞花,妞花……'我从梦中记住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