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售后赔偿规则"薅羊毛",明明收到快递却谎称丢失,数次向商家申请退款,以此诈骗钱款。日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小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情回顾】
今年初,普陀区某甲快递公司遭到多次索赔,理由均为配送的包裹丢失。据该公司快递员反映,包裹"丢失"的情况最先出现在今年2月初,"都是送到之后,商家说买家的包裹没收到。我想调监控查,结果买家指定的放货地点均没有安装监控。"自此之后,接连又有14个包裹丢失。
某甲快递公司通过打听发现,只有自家公司频繁丢失包裹。快递员经过信息比对了解到,15个订单的价格分别在100元到1700元不等,均是汽车内饰、鞋子服饰等物品。经仔细核查,这些收件人均使用了不明确的地址、不同的化名和手机号码,且指定放置包裹的区域没有监控,无法查证包裹被谁取走。鉴于此,该快递公司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