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读特新闻,近日,河北廊坊市的李先生反映,2011年至2020年,自己一共献血8次,最后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的10月15日,献血量400ml。今年8月15日,他因突发疾病前往霸州市(由廊坊市代管)第二医院就诊,被告知需紧急输血。
李先生表示,医院随后从廊坊市中心血站调来两袋400cc的血。但仍旧不够。在后续调血时医生却告诉他,由于李先生近期没有献血记录,献血证过期作废,无法为他调血。目前,河北廊坊市卫健委已介入调查。
九派新闻注意到,评论区内,献血政策引起不少网友的激烈讨论。如献血证是否有"过期"一说?血费减免政策和献血量与次数有何关系?献血用血是否受地域限制?
针对这些疑问,九派新闻进行相关梳理。自1998年献血法施行以来,我国全面建立无偿献血制度,我国临床用血目前主要依靠健康公民的自愿无偿捐献。为了激励公民献血,广东、河北、河南等多地明确提出献血者优先用血。在血费减免政策方面,不同地区规定也不同,但基本与献血量和献血时间挂钩。今年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单位提高无偿献血者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激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