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代理讨薪被控虚假诉讼案续:取保后,家属确认其被逮捕
"代理农民工讨薪案的女律师高丙芳突然被逮捕"一事近日引发社会关注。
4月10日,澎湃新闻从高丙芳律师的家属处获悉,高丙芳此前被指控虚假诉讼罪,被取保候审,但经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决定,于9日下午被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逮捕。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公诉机关指控,高丙芳和包工头米某、陈某捏造农民工工资未得到清偿的事实,以农民工名义起诉,致法院判决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作出多份错误的民事判决,严重侵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该案焦点,一是高丙芳事前是否清楚包工头已经付清农民工劳务费。二是按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违反规定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那么,包工头付清工资是否属于垫付,是否只是"借名起诉"以及是否构成犯罪?
2023年11月12日、13日,该案在岱岳区法院第二次公开审理。
公诉人称,米某对分包工程的赵某享有合法的债权基础,具备诉权。但包工头是一方支付主体,具有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他们完成的是支付行为而非垫付行为。被告人为要回工程款,无中生有,虚构根本不存在的法律关系、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导致法院作出77份错误民事判决,构成虚假诉讼罪,具备刑事处罚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