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涉及到监狱和流放两方面,我将从古代监狱和流放两个方面解释。首先,古代监狱的数量和规模有限,主要由于管理成本较高。尽管朝廷和地方官方都设有监狱,但考虑到普天之下犯人众多,监狱的建设和管理成本相当高昂。监狱不仅需要占地投资,还需要提供犯人基本的食物,支付狱卒和管理人员的薪酬。朝廷财政承担了监狱建设和管理的成本,过多的监狱会增加朝廷的财政负担,因此朝廷对监狱数量和规模有所限制。
面对犯人众多,监狱有限的情况,朝廷采取了充分利用有限监狱资源的策略。监狱主要关押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和一些犯罪较轻的短期囚犯。这样的管理方式既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监狱空间,又能满足不同罪行犯人的关押需求。而对于犯罪较轻的囚犯,通常会在一段时间后释放,以确保监狱的弹性利用。
与监狱相比,流放对朝廷而言百利而无一害。流放的犯人通常是罪行严重但不足以处以死刑的案犯,相当于古代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如果这些犯人被长时间关押在监狱,不仅会占用监狱资源,而且难以达到朝廷对于惩罚犯人的效果。相比之下,流放之刑更加严苦,犯人需要承受身体和精神上的极大痛苦。流放通常发配到荒凉的边疆地区,路途遥远,气候条件恶劣,犯人还需戴枷行走。同行的官兵对犯人也严苛对待,食物不定时给予,甚至有殴打的情况发生。生存下来的犯人在流放地还需面对水土不服的问题,不少人因此而死。
流放的犯人在边疆地区起到了多重作用。首先,他们成为劳动力,参与边疆地区的开发和建设,对人口和经济的发展有积极意义。其次,犯人在战乱或者起义事件时可被编入军队,充当临时的兵卒,增强朝廷对边疆的防御能力。此外,流放对于犯人来说是一种惩罚,但也使他们在边疆地区承受更大的困苦,既起到了刑罚的效果,又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稳定发展。
古代人有故土难离的观念,流放之人往往无法回到家乡,背井离乡,最终在流放地孤独终老。这也为流放者带来了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因为死在他乡被视为一种耻辱。流放在朝廷看来,不仅实现了对犯人的刑罚,还促进了边疆地区的发展和稳定。这样的做法成为一举两得的策略,符合朝廷的利益。
总的来说,古代为何不将犯人关进监狱而选择流放的原因在于监狱数量和规模的限制,以及流放在多方面都能为朝廷带来利益。监狱有限,流放百利而无一害,既能刑罚犯人,又能促进边疆地区的发展和稳定。这一策略是朝廷在管理犯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一种智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