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电视剧时,我们经常看到古代犯人除了死刑之外,还有另一种处理方式,那就是发配边疆,当官员宣读判决之后,犯人脸上一副生不如死的表情,好像在说,那还不如死了算了,说完立刻撞墙而亡
很多人觉得。发配边疆这种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就相当于如今的死缓而已,可是,古人们认为,这可比死刑要可怕的多了!应该称之为是“刑莫惨于此”。从秦汉时期开始,统治者就发明了这种刑罚,当时,皇帝制度下要求高度的中央集权,必须剥夺许多贵族势力的权力,因此,造成了许多人的不满。胆子大的,头脑一发热,那就是造反了。这帮人解决起来容易,一刀砍了便是,真正让统治者们担心受怕的,是那些有权力在手脑子有很聪明的人。你抓不到他们的把柄,找不到杀他们的理由,于是,只能从小罪治起,虽然罪不至死,但是可以发配边疆,让你远离权力中心,这样一来,皇帝才可以高枕无忧。于是,发配边疆成为皇帝解决尾大不掉的贵族们的主要手段。
把监犯发配到边陲的最初目标是为了丰裕边防兵力,好比在《水浒传》中,林冲因干犯高太尉而被发配沧州流放。自宋朝之后,发配边陲的监犯又成为了开拓领地皮域的劳动力,分极边、烟瘴(四千里)、边远(三千里)、边卫(两千五百里)、沿海临近(一千里)作为实行科罚园地。流放重刑在明朝时代最流行,一样寻常在治罪后由兵部发配。由此,应付古代监犯,流放驻守,制作城墙,挖矿,开开辟地,许多就在这一进程中累作古了。 发配时是披枷戴锁走着去,路途遥远,而且走慢了,解差会用棍子打你。发配之地一般是东、南、西、北的荒凉之地,那么远的地方,和万里长征差不多,而且戴着刑具,简直是生不如死。走到了,往往双腿也就废了。所以许多人未到流放地就被累死了。 除了条件不好,更让人畏惧的,是战争。边疆游牧外族土著入侵,这些犯人就是肉墙,必须上去挡刀。一场战役下来,一百个犯人能活下来一个就不错了。 被送往边疆的犯人身份不一样,都是位高权重或者跟皇室有关系的人,如果一刀就给灭了,会引起内部集团的不满,稍有差错,还会导致社会动荡。于是秦汉之后,皇帝便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既然不杀死,那就让他们远离朝纲,这样可以一箭双雕,给世人一个好的交代。 但是文化人在这里就轻松的多,比如辛弃疾和苏东坡,他们也曾经被发送到边疆。那个时代读书人不多,绝大部分人都是目不识丁,像辛弃疾和苏东坡这样的文化人当然要被“物尽其用”,做一些文案工作,相比于外面的苦劳力,幸福了不止一点半点。
古代边疆多指四大地域:西北人烟稀少之地,东北极度苦寒之地,西南烟瘴遍布之地和东南荒岛几近无人之地。这些地方,首先条件极为艰苦,有些人刚到被发配的目的地,因为气候变化,水土不服,无法适应,也许就生病死掉了。就算没有病死,不一定哪天运气不好就被饿极的野兽吃掉。边疆地区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会有战事,战事来了,犯人上阵杀敌就是炮灰,不上阵杀敌就会被当做逃兵杀掉,可谓是求生不能,求死怎么样都能。
以说,这一路上的凶险一点都不亚于被处决,最后的结果可能还是死路一条,而且是客死他乡。很多相就想,与其受这种罪而最终是一死,还不如一死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