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在我国都拥有许多的习俗,一直流传迄今,也有一些习俗伴随着时间的变化,渐渐地被革除,就拿农村结婚习俗而言,有一个习俗一直持续迄今,那便是新娘结婚后第三天要回门,并且要带着新郎官一起回门,那么新娘结婚后第三天究竟为什么要回门呢?有哪些讲究呢?
实际上在春秋时期的情况下,就会有“回门”这一习俗了。即在结婚后,三天、六天,七天或十天乃至是小孩满月的情况下,姑爷带着礼物伴随着新娘回到娘家,拜见老婆妈妈和家属。 古时候的情况下也是有被称作“归宁、三朝回门、头转客”的称呼,其作用是指新娘结婚后“成家立业没忘记娘”的寓意。 在以前古时候的情况下,要是女儿嫁人变成亲,就变成了他人家的人,而老公家变成自身的家,而娘家就早已变成了亲朋好友。
古时候的情况下“回门”也称之为“归宁”、“顾客回归”。女儿嫁人后第一次以顾客或亲朋好友的真实身份回娘家探亲,归宁时姑爷也会带着礼物上门服务赠送岳父岳母,女儿报答父母养育恩,姑爷则表达“感恩戴德”之意,借以增加家人感情。 之前的通信标准比不上如今那么比较发达,交通出行比不上如今那么便捷,女儿假如嫁人后,不可以随时随地与女儿碰面、把握女儿的现实状况的,因此,在结婚后三天回门,一般岳母会拉着女儿的手问东问西,“婆婆吃吃喝喝如何啊?习惯性吗?”“婆婆有木有刁难你呢?给你做这做那的?”这些,看一下女儿结婚后的生活是不是幸福快乐。
三天回门也有一种羞于启齿的叫法便是,在新娘和新郎官婚后的这段时间里,活力是较为充沛的,对人体免不了一些损害,而三天回门,那样恰好给新婚夫妻俩一个歇息气喘的时间。这个原因其实很人性化,也很科学。
但是在一些地域,在夫妇回门的情况下,夫妇是必须分房而居的,因为她们觉得女人嫁人后,假如在娘家行房,会带去娘家的财气,仅仅不清楚那样的规定,是不是早已被大家所遗忘了,你还知道相关回门的习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