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乌鲁木齐市居民魏某离异后再婚,与前妻生育的两个孩子断绝来往。
2021年魏某离世,其两个孩子得知父亲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继母。他们找到继母张某,要求分割父亲的遗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3年3月,张某将继子、继女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魏某所有财产及抚恤金、丧葬补助费18万余元归她个人所有。
"我照顾魏某10余年,给他办了全部丧葬事宜,十几年来,他的两个孩子从未尽过赡养义务,连葬礼都没出席。"庭审中,张某气愤地说。
张某提供了两份魏某生前立下的遗嘱,均载明,魏某去世后,将其所有财产交由妻子张某全权处理,其他人无权过问。
魏某的儿子赵某提出,两份遗嘱都是父亲离世前不久写的,且相隔不到一周,认为不符合常理,怀疑两份遗嘱并非父亲真实意思。另外,案涉房产是父亲婚前财产,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不是遗产,他和妹妹有权分割。
对此,张某提供证据证明案涉房产实际由她个人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