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我国刽子手这一职业被取缔,给曾在长沙从事此职的邓海山带来了下岗的命运。尽管他已经积累了相当的财富,但面对无人与其共度晚年,他最终孤独地死在了一座破庙里。刽子手这个职业在古代是一门极为特殊的行业,其收入固然颇丰,然而由于其恐怖本质,普通人宁愿忍受贫困也不愿意从事。因为在这个职业中,所面对的不是畜生,而是同类,这种心理负担着实沉重。如果是家庭有着妻儿的人去从事,家人也会强烈反对。因此,从业者多为生活所迫,无家庭责任的单身者,或者是家族中有刽子手传统的人,或者是官方指定的执行者。
邓海山,年轻时失去了父母,长相丑陋,生活无着,四处流浪。找不到其他工作的他,被迫选择成为刽子手。然而,这一行业非常不易,除了需要有足够的胆量之外,还必须精通刀法技术,比厨师的要求还要高,总结为三个字:快、准、狠。为了能胜任这一职责,邓海山拜佟绍箕为师,苦练了四五年时间。佟绍箕在试探了邓海山的胆量后,让他在一处令人毛骨悚然的“鬼窝”里住宿一晚。第二天,邓海山从那个阴森的地方走了出来,佟绍箕才同意收他为徒。
由于古代的死刑有多种形式,有的需要一刀毙命,而有的则需要凌迟处死,即所谓的千刀万剐。每种死刑都要求不同的技术。例如,一刀毙命需要一刀下去就能将犯人的头与身体断开,技术不够硬朗可能导致头身分离却还连在一起的严重事故。在练习刀法时,佟绍箕让邓海山每天切冬瓜,要求他砍在画的直线上,一刀砍下去不能偏差一毫,而且还不能让冬瓜瓤掉出来,练的就是“快”;晚上则要求他砍香烛,要求一刀下去能砍灭香烛上的火点,但整体不能断裂,练的是“准”;最后,还要砍动物,主要是为了训练刽子手的心理素质,即“狠”。
对于一位刽子手来说,心理素质至关重要。在行刑前,监斩官会核实死囚的身份,然后在木板上写上犯人的名字,插到犯人脖子上。行刑时,刽子手站在死囚背后,另有一名刽子手站在前面吸引死囚的注意力。在午时三刻,也就是阳气最盛的时候,刽子手行刑,以使死者的阳气难以凝聚。按行规,一个刽子手不能无限制地行刑,到了九十九人时必须停手,否则将受到报应。然而,邓海山却无视这一规定,砍过的人头超过了300个。每次行刑后,他回到衙门都要接受衙役的责打,同时经常去吃斋念佛,但这些都无法消除他内心的罪孽感。他的酒肉朋友纷纷远离他,认为他是罪孽深重的人,生怕沾染上邓海山的罪孽气息。
刽子手的生涯虽然血腥,但收入颇丰。具体的工资根据时代和地域的不同而异。邓海山每砍下一个人头就能获得4块大洋,而刽子手一年只工作三个月。此外,刽子手还能获得外快,有些富有的囚犯家庭愿意购买整个尸体,请求刽子手巧妙地将犯人砍成表面上看似分离,实际上还连在一起的状态。有的家属为了让犯人少受折磨,也会给刽子手好处。而对于罪犯的敌人,刽子手同样会收到好处,以确保对死者进行更多的砍击,以图报仇。
然而,刽子手也有着严格的行规。在行刑时,绝对不能与死囚交谈或对视;行刑前要为犯人喂酒,犯人喝完后必须摔碎酒碗;行刑前要进行喷刀仪式,以避免怨气缠身;行刑时,必须敬拜天地和鬼神,以求得宽容和保护家人。行刑完毕后,刽子手要一路回到衙门,不可回头,到了衙门后跪在正堂,让衙役用板子拍打自己,以驱赶冤魂。
邓海山的晚年充满了孤独和遗憾。他曾试图加入善堂或皈依佛门,但都被拒之门外。无论他如何申辩,如何努力弥补,都无法改变他曾是刽子手的事实。最终,他孤独地度过了余生,没有留下一丝血腥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