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尤其是在处于社会底层的民间乡里,时常会发生一些令人发指的缺德事。
其中,就有三件最让人神共愤的事情,让那些受难者不禁在绝望中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何自己要来人间走这一回? 就算时至今日,在一些偏远地区,这三件最无人性的事情,仍有人在进行着…… 挖坟盗墓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又言:盗亦有道。
但是,在中国古代,不少毫无原则,道德丧失的人,却将这些做人的基本准则统统抛诸脑后,为了那肮脏的“黄白之物”,他们甚至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将缺德进行到底! 人生,生死两大事,古代人十分看重,尤其是对于人人都会经历的死亡,特别注重,为此海还专门用个名词来强调它的重要性,美名其曰:身后事。
在中国传统习俗中,老了,需要落叶归根,逝去,就要入土为安。所以,哪怕再穷苦的百姓,若是先人去世,都要尽量寻那一抔黄土,方寸之地,将之归葬,让逝者灵魂得以安息,后人便自有福泽。 因此,只要家里稍有余财的中产阶级,都会在归葬逝者的同时,将许多贵重的金银首饰或钱财布帛同逝者一起安葬。
因为中国古代人并未形成唯物主义观,他们认为人死后,会归入地府,其吃穿用度与生前一样,如若不为逝者准备陪葬品,到了阴曹地府,便会被众鬼瞧不起,最终沦为孤魂野鬼。 所以,秦始皇在登基的第一年,就急着为自己修建陵墓,为的就是期望自己百年后,其地位与享受与生前保持不变。
一般的平民百姓虽比不上帝王将相的阔绰,但他们也不期望自己祖先下到黄泉,穷酸窘迫,所以,下葬时,都会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尽量将逝者的陪葬品置办周全。
但有一些毫无道德的二流子,偏偏连死人也不放过,他们从不怕恶鬼索命,也不怕阴德尽损,在强烈物欲的驱使下,他们经常拿着一把洛阳铲,行走在坟场蒿丘之间,将逝者之墓挖开,将那累累白骨旁的金银器皿席卷一空。
所以,对于盗墓贼,人们往往嗤之以鼻,尤其是逝者家属,如果抓到盗墓贼,一定是乱棒打死了之。 可是时至近现代,挖坟掘墓这样的缺德事仍有人乐此不疲,民国时期的东洋大盗孙殿英就是这流货色!
欺负残障人士 由于古代医学欠发达,所以孕妇生下的宝宝存活率是相当低下的,就算侥幸存活,致残率之高也是十分惊人!
而在封建礼教思想的约束下,人们在片面追求“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的同时,又对那些生来残障的人投以异样的眼光,认为他们属于不祥之物,更有甚者,还专门对这些原本该报以人道主义关怀的人群进行欺辱。
尤其是在一些偏僻落后的农村地区,对于身体先天有残疾的人士,往往会被一群毫无道德底线的人放肆欺辱。轻则谩骂,重则殴打,丝毫没有将之当作同类人对待,他们本身可能也是“被侮辱”、“被压迫”的对象,却仍以位尊者的姿态去放肆侮辱、压迫这群原本折翼的可怜人。
聋子听不见,所以这群人就对之破口大骂,瞎子看不见,所以这群人便对之肆意殴打,这种低风险的暴力游戏,正是建立在某群人懦弱而暴戾,渺小且阴暗的扭曲人格之上的,其龌龊心理,卑鄙行径足够让人嗤之以鼻。
然而,时至今日,在一些偏僻山区,由于教育的缺乏,道德观念的缺失,这样的宵小之徒依然存在! 吃绝户 古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因此,一家有没有男丁,往往决定了这户人家在人群中所享有的地位。
许多人为了“添丁”,不惜动用了一些违背伦理的非常规手段而达到目的,比如纳妾,过继,甚至借种等等,光怪陆离,让人大跌眼镜。 人们之所以热衷于诞育麟儿,添加男丁正是在于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提高社会地位,而且有时候还关系到后世人,能否继续在群体中安全生存这样的大事!
在古代的一些地方,就有“吃绝户”这样的恶毒习俗,所谓“吃绝户”,就是指那些没有男丁的家庭,在家里的长辈都逝去以后,家里都是女眷的话,其家族里的人就会将她们家里的家产全部进行变卖,然后轮番吃席,直到将此家吃到山穷水尽为止,到最后那些女眷们的处境往往很惨,不是被活活饿死,就是被卖到烟花之地。
在旧时代,这样悲惨的事件并不少见,女子在那个时代是毫无自由和尊严可言的,她们被要求不与外界接触,不能读书博取功名,还不能私自择选婚配对象,许多旧时代女性就如同摆件一般,任人处置,任人欺凌,连申讨、反抗的资格都不具备,更别奢望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了。
如今,我们生活在新时代,妇女已然成为社会的“半边天”,但在极个别偏远地区,那些阳光照不见的犄角旮旯,像“吃绝户”这样的陈规陋俗可能依旧存在。 在一些农村地区,也对丧夫的寡妇报以鄙视的目光,如这般现象都是与现代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
结语 与女人“裹小脚”一样,挖坟盗墓、欺负残障人士、吃绝户三大古代陋习都是伴随吃人的“封建制度”而生的,那些被封建礼教约束并残害的人们,那些一面宣言礼义廉耻,一面又干着丧尽天良的事的人们,已经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下,接受他们理应有的口诛笔伐,万世唾骂。
但是,我们必须通过延续千年的封建礼教来总结反思,造成那些极端残忍,毫无人性现象的根源到底在哪儿?无非是封建等级制度的固化,以及下层人士缺乏教化,缺少良知的可悲折射。
愿我们的社会更加文明,更加和谐!